滁州地区申请企业标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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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关键词
滁州地区申请企业标准备案
详细说明
折叠登记程序
一、政策依据

1、《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自治区令第67号发布的《自治区标准化管理办法》。

二、报送备案的材料

1、标准备案表;

2、标准文本(包括:目录、前言、产品适用范围、引用的标准、产品规格尺寸的的说明及示意图、技术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储存说明);

3、标准编制(修订)说明;

4、必要的验证报告;

5、标准的审定纪要或函审意见表;

6、企业引用的相关技术资料。

三、产品标准备案程序

1、企业产品标准应当在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负责人批准、发布后三十日内,报送备案材料(一式三份)到自治区办理备案登记。

2、自治区标准定额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组织进行评审,1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后,根据审核意见,由组组长汇总各意见后反馈企业。企业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对产品标准进行调整和修改后,报标准定额处审定;

3、标准定额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符合标准备案条件的,在《自治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表》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备案章后,准予备案。同时报自治区技术监督局标准处办理备案登记。

四、不予备案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

1、标准(包括复审确认有效或修订),未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负责人批准、发布的;

2、备案材料不齐全的;

3、标准发布或复审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十日备案期限的;

4、不符合国家标准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中规定的标准编写要求的。

5、标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强制性标准的。

6、标准备案后,未经过标准备案部门的同意,擅自修改或降低企业标准的取消备案,并追究责任
滁州地区申请企业标准备案
办理依据
1.《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六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的产品标准须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相应的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农业企业标准制定办法另定),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备案。

折叠编辑本段办理机构
目前针对不同省地的企业可直接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另外在国内已有机构为了能让更多企业顺利完成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而开展办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服务。
滁州地区申请企业标准备案
工具/原料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1份,附件1),或者,企业产品标准修备案申报表(1份,附件2);
企业产品标准纸质(2份)和电子文本;
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1份,附件3);
标准批准发布文件(盖章1份,附件4)
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单(会议纪要)(1份,附件5);
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1份,附件6);。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方法/步骤1: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一般程序编制计划→调查研究→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验证→对标准草案进行评审→批准、发布标准→到质监部门备案

方法/步骤2:
二、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应当提交的材料(1)委托书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复审备案申请表;(3)标准批准发布文件; (4)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5)企业产品标准纸质和电子文本及现行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文本;(6)企业产品标准评审单(会议纪要); (7)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企业产品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等符合性承诺,与相应的推荐性标准是否一致的声明;(9)企业产品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国外标准的,应当提供采标的相关说明和材料。
滁州地区申请企业标准备案
四、企业标准的复审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的有效期为3年。标准的备案有效期届满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产品标准应当进行复审: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的;2、新发布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3、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作了修订的;4、企业生产工艺或者原材料配方等发生重大改变的。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备案程序按本指南条执行。
方法/步骤5:
五、有关法律责任1、根据《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质检总局《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产品标准,作为生产和贸易的依据;对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2、企业产品标准应当由企业负责制定和发布实施,并对其产品标准的内容及实施后果承担责任。3、企业产品标准发布后30日内,应当报当地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4、发现应当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未办理备案手续的,或者超过备案有效期而未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的,按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注意事项
企业不按照规定备案,按无标生产进行处理,限期整改,到期不改的1万元以下罚款。
每三年修订一次,编号当中的年代号的目的就是为了在每次的修订的时候确定替代版本,如Q/XXX000-2010替代Q/XXX000-2007。 每次修改都是在原来版本的基础上修改的,修改版本的企业标准号也是不会变的,变的是年代版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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